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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DG-22-04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内容
交货期
预算(元)
包A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市局机关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二年,合同期内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交货(含初始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
¥1,500,000.00
包B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基层分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二年,合同期内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交货(含初始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
¥1,500,000.00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期内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交货(含初始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1.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3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归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从其规定)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1.1 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如非中小微企业,应当将采购项目中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不得少于合同总金额的 30% ,同时其中 60% 专门给小微企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说明拟分包内容及金额。
2.1.2承担分包的上述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1.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9日 至 2022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方式:现场购买;注: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或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并现场核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3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769-22887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李小姐0769-23663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 0769-2366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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